低壓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,不宜超過4歐。接地電阻柜廠家使用同一接地裝置的并列運行的發(fā)電機、變壓器等電力設備,當其總容量不超過100千伏安時,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歐。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力網中,采用接零保護時,零線宜在電源處接地,但移動式電源設備除外。
架空線路的干線和分支線的終端以及沿線每1公里處,零線應重復接地。電纜和架空線在引入車間或大型建筑物處,零線應重復接地,但距接地點不超過50米者除外,若屋內配電屏、控制屏有接地裝置時,也可將零線直接連到接地裝置上。低壓線路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。
在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10歐的電力網中,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30歐,但重復接地不應少于三處。零線的重復接地,應充分利用自然接地體。直流電力網中零線重復接地應采用人工接地體,并不得與地下金屬管道等有金屬連接,如無絕緣隔離裝置,相互間的距離不宜小于1米。為防止觸電危險,在低壓電力網中,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。